投资环境
工业概况
招商项目
投资方法


投 资 方 法

一、外商投资办法:
  1、外商可根据自己的意愿,选择符合自己利益的方式设立企业:
  A. 全部资本由外商投入的独资经营企业;
  B. 与中国境内企业
  共同投资的中外合资经营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;
  C. 补偿贸易、来料加工、来件装配和来样生产等方式;
  D. 中国法律允许的其它投资方式。

  2、出资方式:
  根据有关规定,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由投资者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决定,但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汇。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5%。
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包括:现金、机器设备及零配件、原材料、辅助材料、建筑物与配套设施、土地使用权、专用技术等财产权利。

  二、国内投资者投资办法:
  国内企业和个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,选择独资、合资、合作等多种形式来鸥汀投资兴业。投资额以及出资方式由投资者根据需要自行决定,其中出资最低数额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华国公司法》的规定。

  三、投资程序:
  不管是外商,还是国内投资者,均可自行寻找合资、合作的有关企业,直接洽谈投资事宜,也可直接向鸥汀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咨询或洽谈有关投资事项,由经发办代办一切申报手续,投资者只需提供申报所需的有关资料。
  
  四、土地、厂房使用
  1、到鸥汀投资的企业如需使用土地自建厂房,可向龙湖区国土

  房产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转让手续。企业在其已购买使用权的土地上自建的建筑物,在其使用期内,其业权可以依法转让或抵押。
  2、工业用地的使用期为50年,住宅用地的使用期为70年,期满后可申请续约。
  3、投资生产性工、农业项目,需使用街道工业自用地实行优惠价格,年年每平方米225元(折合15万元人民币/亩)起价。
  4、投资者也可采用租地、租厂房的办法兴办企业。租赁土地按3元人民币/M2·年起价;租赁写字楼按5元人民币/M2·月起价。


  联系部门: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
  咨询联系电话: 07548330434 07548342471
  联系人: 李衍波 手机:13809291752
  石家文 手机:13025208839
  通讯地址: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办事处二楼     
  邮编:515065